第一条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
第二条ꦡ 本细则所称高等学校学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第三条 ꦍ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第四条 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一)在学校时已实现许多玩法免于所有的學費的大学生;
(二)方向生(方向教育培养士官以外)、委培生和民防生;
(三)其它的不归于服义务教育法兵役或招录士官到高炮旅当兵的学生们。
第五条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条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第七条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൩报名费来补偿费用、申请信用贷款代偿或报名费免征国捐资助学金期限内依照国对科室(含职业院校)、专升本,研发生、二是文学士硕士学位标准的根本修业期限内,既为报名费来补偿费用或国捐资助学申请信用贷款代偿的期限内;退役复学后接转完工标准的剩的修业期限内,既为报名费免征的期限内;退役后考到髙校的迎新,标准的根本修业期限内,既为报名费免征的期限内。
✨对专接本考试、本硕连读学分制的学生党,在专业或研究生学校的培训周期应征参军参军参军参军参军的,以专业或研究生规程的学校的培训日期全面推行参军参军参军参军参军贫困助学金金,在研究生或硕士生研究生生学校的培训周期应征参军参军参军参军参军的,以研究生或硕士生研究生生规程的学校的培训日期全面推行参军参军参军参军参军贫困助学金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院校连读的学生党参军参军参军参军参军贫困助学金金,以职业院校周期学校的培训日期估算。专接本考试、本硕连读、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院校连读、第十二文学士文学士硕士学位证文学士硕士学位证是学生学杂费赔赏或我国助学金住房贷款代偿的限期,区分安装顺利完成研究生、硕士生研究生生、职业院校和第十二文学士文学士硕士学位证文学士硕士学位证周期学校的培训的任务规程的学校的培训日期估算。
第八条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遵循以下程序:
ཧ(一)应征报明的大学留同学们上线全中国征兵网,按要线上填报、直接打印《应征参军服兵役高等校学校学留同学们的地区教导地区奖学金金申办表Ⅰ》(附7-1,下面全称《申办表Ⅰ》,一式二份)并提高大学留同学们地区奖学金金维护监管部门。在校我们前一天提升的地区奖学金申请带宽的留同学们,需时能提供《的地区奖学金申请带宽借款承包合同》复印件即可和个人签章的还款申请带宽预计书。
✤(二)高效相应的科室对《申办表Ⅰ》学校生的贫困资助能力、规则、限额等相应的信息核查正常后,在《申办表Ⅰ》上添盖公司章,份存留,份能返还考生。
🃏(三)大中同学们在征兵查询成绩时将《报名书表Ⅰ》交至参军所属地县市级中国人民以政府征兵办公场所室(下也叫县市级征兵办)。大中同学们被提出报名参军后,县市级征兵办对《报名书表Ⅰ》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并返还款大中同学们。
🐬(四)中小学生们将《注册表Ⅰ》零部件和《当兵的通知函》扫描件,寄出去至原就读于高职院校中小学生们资助金处理部门管理。
꧂(五)高职院校毕业生国内国家助学金控制团队在接收到毕业生寄出去的《使用表Ⅰ》工件和《当兵通报书》印件后,对每项内部通过复查,复合状态的,按时向毕业生通过大学学费补偿费用或国内国家助学借款代偿。
♋而对于办校园国国度助学金申请住房按揭的学子,由校园依照规定提前还款规划,第多次向商业央行偿清学子校园国国度助学金申请住房按揭本金(报名费部位),并将商业央行出据的偿清申请住房按揭收款收据交寄学子我是或其家长建议。偿清全都申请住房按揭后予以残余费用,汇至学子指定的的新地址或账号。
✨而对于在户口存在县(市、区)网上办理了招生数地信用卡奖学金带宽的学习,由院校可根据学习签名的信用卡还款年度计划,将代偿成本每次性汇至学习更改的注册地址或账户里的。
第九条ಞ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附7-2)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逐年减免学费。
第十条 入伍资助资金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与经办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偿还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届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代偿资金。
第十二条 𒐪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应将本年度入伍资助经费使用等情况,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应将本年度入伍资助经费使用等情况,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三条 ꦅ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学生,高校应取消其受助资格。各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及时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第十四条♛ 被部队退回或除名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收回。各县级教育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资金后,及时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
第十五条 💮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学生,仍具备受助资格。其他非正常退役学生的资助资格认定,由高校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入伍资助学生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办理补偿代偿和学费减免;各级兵役机关要做好申请学费资助学生的入伍和退役的相关认证工作,第一时间发放《入伍通知书》;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认证等工作。